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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費小說 -> 都市言情 -> 娛樂:我命由我不由天

第106章 暴雪成立,《男人幫》大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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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萬美刀,在九十年代的米國都是一筆不小的鉅款。

莫懷米等人,雖然心疼70%的股份,但能有十萬美刀的資金,對公司來說,是一個發展的好機會。

主要,他們真的好奇曹健的遊戲創意。

變更公司持股比例的事情不算難,只用了兩天就全部辦好。

曹健也將十萬美刀,打到了公司的賬戶上。

而他也就成爲這家開發出《魔獸世界》、《星際爭霸》、《暗黑破壞神》、《爐石傳說》的遊戲公司真正的幕後老闆。

新的股東大會上,曹健坐在中間,開始規劃公司的發展。

王霏一刻都不想和男朋友分開,此時作爲“老闆娘”兼老闆祕書,也出席了這次會議。

“第一,這個地方太破了,馬上尋找更好的辦公地點,然後招聘員工。”

“第二,你們之前說的幾款遊戲,可以停了,等換了辦公室,馬上開發這兩款遊戲。”

曹健說着,將兩份文件扔在桌子上。

莫懷米等人連忙打開文件,上面不但有遊戲的介紹、設定,還有玩法什麼的,就連人物的造型,都畫了出來。

曹健會畫漫畫,因此畫點卡通人物,對他來說,根本不算什麼。

而遊戲的名字,正是幾年後風靡全世界的《拳皇》,以及《恐龍快打》,又名恐龍島。

依然是總經理的莫懷米看着《拳皇》,說道:“老闆,這個遊戲,有點類似《街頭霸王》,真的價值千萬美刀?”

“放心大膽的去做,給你們一年時間,必須把兩款遊戲做出來!”

曹健懶得解釋,自己現在是老闆,你們好好幹活就行。

發完命令,他繼續道:“等這兩款遊戲研發出來,我還有新的任務給你們,跟着我等着發財吧。”

“好。”

聽到發財,幾個人雖然心裏懷疑,還是點點頭。

按照曹健的計劃,可以先搞街機遊戲。

既然他們能用十五人的團隊搞出《魔獸爭霸》,只要團隊人多,什麼《紅警》啊,《帝國時代》什麼,都可以搞出來。

說完前兩件事情,曹健最後道:“第三,公司要發展,必須要個好名字,你們這個硅與神經鍵的名字沒有亮點,不符合公的發展,因此,要改名!”

“改名?”

莫懷米等人先愣了一下。

剛換老闆就改名字?

可眼前的華人是公司最大的股東,他說改名,他們也不好反對。

只希望改的名字別太難聽。

曹健掃了一眼三個人,然後拿出一張紙,上面有一個字母組成的奇怪的LOGO,仔細看一下,原來是“Blizzard”。

“這是...暴風雪?LOGO看着還不錯,名字似乎...確實比之前那個要好。”

莫懷米三個人仔細品味了一下老闆給公司起的新名字,然後都看向曹健。

這個華人,比他們要年輕一年,不但能拿出很好的遊戲創意,竟然還能想出如此不錯的名字。

跟着這樣的老闆,說不定真的會有前途。

“既然大家沒什麼問題,那公司以後就叫暴雪娛樂。

曹健發現衆人佩服的目光,笑道:“接下來的事情,繼續交給莫懷米,我過幾天要回華夏,希望下次來的時候,兩款遊戲能搞的差不多。”

“我們努力!”

三個人連忙表態,看起來幹勁十足。

有了新的名字,有了新的辦公室,還要招聘人才,看來真的要鳥槍換炮了。

搞定暴雪,曹健這次來米國的兩件事情順利完成。

這兩件事,每一件,都會讓自己做到“平億近人”,更重要,這也是自己在米國發展第一步。

搞娛樂纔是目標。

“洋快餐”不能多喫,但一段時間不喫,嘴會饞。

在米國開娛樂公司,那“洋快餐”肯定會很多,到時候就能想喫就喫。

這次,曹健在米國又待了幾天,時間已經來到元月十號,足足陪王霏了十幾天。

雜誌已經上市,他要去看看。

《吻別》也不知道現在賣了多少。

更重要,曹偉成功了沒有,倪振那小子,還不知道怎麼樣呢。

在機場和王霏惜別,還答應她等七月份就過來接這個丫頭回香港。

王霏這次主要是學音樂的,只需要待一年就夠了。

“老公,你七月初一定要來接我。”

“沒問題,放心吧。”

元月十一,洛杉磯機場,王霏戀戀不捨,和曹健擁吻告別。

還好這裏是米國,機場接送別的人很多,不過還是讓曹健想起《吻別》

十幾個小時後,曹健終於再次落地香港。

剛下飛機,他就來到一處報亭,便發現《男人幫》被放在最顯眼的地方,封面上性感的朱莉,吸引着每一個路過之人的眼球,包括女人。

他拿起一本,故意問道:“老闆,這個雜誌挺好看啊,多錢一本?”

“十八港幣。”

書報亭老闆頭沒抬,自然認不出帶着墨鏡的曹健。

“十八?這麼貴?"

曹健給的市場定價是十五港幣,沒想到到了機場這裏,價格就貴了兩成。

“這還貴?”

書報亭老闆笑道:“現在這本雜誌在香港非常火,看看這封面女郎?還有裏面內容,都是男人喜歡的,據說現在已經售出十五多萬份。”

“十五多萬份?”

這個數字,讓曹健都喫了一驚。

他的目標是十萬冊,沒想到短短十天,就已經超過自己目標。

倪振的《YES!》在最巔峯的時候,也只有十萬,《男人幫》的第一期,就直接超過《YES!》

看來,性感美女,男人都喜歡。

有了這個銷量,廣告商聞到味,自然會找上門。

“還是太貴了。”

曹健還是假裝嫌棄,然後拿起只露着一半封面的《YES!》,問道:“這個多少錢?”

“這個雜誌的老闆,都變成太監了,你要買《男人幫》的話,這本《YES!》送你。”

老闆自然想把這個生意做了。

賣掉一本男人幫,有八港幣的利潤。

而那個姓倪的傢伙如今都快成了香港的笑柄,雜誌還被人抵制,銷量慘淡,只能搭配着送出去,別砸在手裏就行。

“變太監?怎麼搞的?”

曹健聽到這個信息,比《男人幫》大賣還讓他高興。

老三果然沒讓自己失望。

而且《YES!》現在混的這麼慘嗎?竟然成了附贈品?

“據說是因爲太花心,被人整了,不但打斷一條腿,命根子都被踢廢了。”

“這麼慘?誰整的?”

“警察都查不出來,我哪裏知道?”

“這樣啊,也怪可憐的。”

聽到這話,曹健再次放心。

既然警察沒有頭緒,自然懷疑不到自己身上。

沒想到報亭老闆道:“他可憐?他這叫咎由自取,據說禍害了不少女孩,現在報應來了,活該!”

“呵呵,沒想到老闆還挺正直。”

曹健呵呵一笑,掏出二十港幣,笑道:“那給我來兩本,不用找了。”

老闆拿着二十港幣,有些愣。

剛纔不是還嫌貴嗎?怎麼忽然就不用找錢了?

這個年輕人,真奇怪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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